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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公开遴选商标监测预警合作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有关要求,提升汕头市场主体商标品牌培育和风险防控能力,充分发挥商标品牌促进汕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助力汕头全面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拟面向汕头市场主体开展商标监测预警服务工作,现公开遴选合作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根据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的50件汕头企业商标开展国内监测预警工作。监测预警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抢注、相同和近似商标申请、撤销和无效、到期续展,以及疑似被第三人侵权、假冒等行为。合作机构需要对监测到的风险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提供应对策略和方案,按月“一对一”提供监测预警报告,发现重大风险信息的应迅速准确告知企业,帮助企业及时发现侵权线索,有效追踪侵权行为;
(二)根据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的50件汕头企业商标开展海外监测预警工作。每件商标将由企业指定1-2个国家或者地区进行监测预警,监测预警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海外商标布局风险、商标抢注、相同和近似商标申请、撤销和无效、到期续展,以及疑似被第三人侵权、假冒等行为;
(三)合作机构需要对监测到的风险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提供应对策略和方案,按月“一对一”提供商标风险预警与应对指导不少于12份,发现重大风险信息的应及时提供情况指导意见,帮助企业及时发现侵权线索,有效追踪侵权行为;
(四)监测与汕头“三新两特一大”产业相关的国内外商标诉讼,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案件详情、适用法律法规、应对策略等信息形成的预警报告并及时向相关企业进行预警。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预算
本次项目将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遴选1家合作机构,项目合作总经费不超过13万元。
三、实施周期
本次项目实施周期为2026年7月至2027年7月。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申报单位应拥有高素质的商标服务团队以及优质的海外合作机构资源;
(三)申报单位应有完善的国内外商标数据库;
(四)申报单位的工作团队应熟悉国内外商标法,具有丰富的国内外商标纠纷应对实务经验;
(五)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单位在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做出严肃处理,追回合作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六)申报单位预算支出合计超过项目经费预算金额上限的,视为无效申报;
(七)不接受联合申报,且申报单位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承诺函(附件1);
(二)《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商标监测预警合作机构申报书》(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资信状况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五)国内外商标数据库证明材料;
(六)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七)工作基础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国内外商标监测预警,开展国内外商标维权相关证明材料);
(八)机构所获资质和荣誉证明材料;
(九)其他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
六、责任与成果归属
(一)项目成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所有;
(二)合作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知悉的企业相关信息、资料、秘密以及监测到的相关信息,合作机构应严格保密,未经企业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人或第三方披露,否则合作机构将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并赔偿企业一切损失。
七、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需在2026年5月31日前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递交至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综合运用部,申报材料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5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骑缝章;电子版(盖章扫描PDF格式)发送到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邮箱:stippc@163.com。
八、遴选方式
(一)评审。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组根据商标监测预警合作机构评价标准进行评分排序,确定1家合作机构;
若申报单位不足3家,根据中心内控制度要求,本次申报工作予以作废,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第二次申报;若第二次申报单位仅有2家的,按原定专家评审的方式执行;若仅有1家的,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单一来源,不再开展专家评审。
(二)公示。最终结果在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合作机构签订合同,合作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实施,按期完成任务。
九、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12号科技馆12楼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综合运用部。
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986533
附件:
1.申报单位承诺函
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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