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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关于征集2023年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工作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1〕30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8号)的要求,充分发挥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的职能优势,引导企业有效利用专利信息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将专利融入研发创新和市场运营全链条,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面向汕头“三新两特一大”产业领域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3年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二、项目内容
根据企业创新活动需要,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产品开发和专利运营为核心,在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协同创新、专利布局、资本化运营等环节开展专利导航分析工作,形成有效的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完整版和精华版,并将专利导航项目成果深度融入企业各项决策,完善企业战略、产品、技术等相关发展规划。在专利导航分析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企业总体定位和整体战略,全方位为企业提供专利运营总体计划,将专利导航成果应用到企业未来发展规划工作中,从而推动实现项目成果应用,有效发挥专利导航支撑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财政资金承担。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发展现状分析。全面分析企业的整体发展定位,结合企业的外部发展环境和自身能力水平,立足现状,置身环境,面向未来,找准定位,明确企业重点发展的产品或产品组合,进一步聚焦分析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和创新水平。
(二)企业关键技术分析。围绕产品相关的现有技术创新情况、技术研究热点及技术空白点,通过分析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的技术布局情况,评估企业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风险隐患,综合提出相应策略与方向。
(三)企业产品开发分析。在对重点产品专利导航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发展的现状,评估企业重点产品的开发策略研究方向,制定开发策略和发展规划,提高重点产品的创新效率和运营效益。
(四)企业经营活动分析。结合目前技术前景、潜在风险、创新储备、人才引进等方面进行评估,对企业在投资并购和上市等经营活动提供决策部署。
三、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1日-2023年7月6日
四、申报条件
本项目面向已在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的企业,具体如下:
(一)属于“三新两特一大”产业领域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
1.“三新两特一大”产业领域:“三新”指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两特”指纺织服装和玩具创意两大特色传统产业,“一大”指大健康产业;
2.“专精特新”企业:列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拥有自主研发发明专利技术。
(三)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企业资信状况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
1.对汕头“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挥引领作用,或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被认定为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荣获国家级、省级专利奖,荣获知识产权方面的荣誉资质(企业如有知识产权方面的荣誉资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专利导航工作基础、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全力配合专利导航工作,积极配合项目开展所需的调研活动。
(二)申报企业在项目完成验收后,应积极配合项目成果的发布和推广等活动,及时反馈项目成果应用情况。
六、申报方式与评选
(一)申报企业自行下载《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需求表》(详见附件),按照有关要求如实填报。
(二)申报企业于2023年7月6日下午5:00前将项目需求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式七份,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提交至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综合运用部,盖章申报材料扫描件(命名:企业名称+申报材料)同时发送到联系邮箱,以电子版申报材料收到时间为准,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三)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选,评选结果将在“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stippc@163.com
邮寄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12号科技馆12楼
邮编:515000
联系人:方儒浠
联系方式: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综合运用部 0754-88986533
● 附件:
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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