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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汕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7月4日召开。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全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汕头实践,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汕头力量。全会听取了温湛滨同志代表市委常委会所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汕头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汕头实践的决定》。
全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与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结合起来,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寄予我们的厚望重托,牢牢把握“走在前列”总目标的丰富内涵,扛起汕头现代化建设的责任担当;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我们的职责使命,牢牢把握激活“三大动力”的实践要求,凝聚汕头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力量;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给予我们的科学指引,牢牢把握实现“十大新突破”的工作任务,奋力开创汕头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全会强调,办好汕头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思想引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汕头实践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全会强调,要善于主动学习、破解难题、统筹兼顾,在提高能力水平上走在前列;要明确目标、乘势而上、善作善成,在推动工作落实上走在前列;要主动作为、敢于斗争、团结奋斗,在展现良好作风上走在前列;要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守住安全底线,在抓好当下工作上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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