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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三批专利预审员联络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职能优势和人才优势,进一步优化专利预审服务工作,及时响应企业专利预审服务需求,提升专利预审服务质效,助推我市创新主体创新发展,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汕头保护中心”)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第三批研发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企事业单位建设专利预审员联络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汕头市辖区内的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或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院士团队、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的企业、高校、实验室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联络点的创新主体,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汕头保护中心的备案单位;
(二)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拥有10件以上(含10件)授权发明专利;
(三)有专利挖掘、布局及预审申请服务需求,有与预审员进行专业技术实践活动和知识产权交流的意愿和能力。
三、工作内容
(一)根据创新主体自身研发和专利申报需求,构建创新主体与专利预审员沟通机制,双方各设联络专员,建立点对点沟通渠道;汕头保护中心组建预审服务小组提供专项服务,指导开展专利挖掘和布局,并对相关专利进行优先预审审查,预审合格后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快速通道;
(二)根据创新主体培训需求,汕头保护中心协调师资力量,为其提供知识产权实务培训,重点围绕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专利信息分析、技术交底书撰写、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以及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等进行专题培训,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三)联络点依托现有资源,为专利预审员提供所属行业技术培训、科研场所与生产线实地观摩及调研实践等内容,研发人员与专利预审员开展深度技术交流,加强专利预审员技术知识储备更新,提升专利预审员技术素养;
(四)汕头保护中心可联合联络点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及其他相关工作。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递交至汕头保护中心业务办理窗口或以电子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汕头保护中心工作邮箱stippc@163.com。汕头保护中心根据申报材料和产业领域,择优确定第三批专利预审员联络点,并予以公示。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12号科技馆12楼预审服务部,邮编:515000。
联系人:李老师,0754-88988261。
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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