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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商标监测预警项目合作机构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公开遴选商标监测预警合作机构的通知》文件要求,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于2026年6月11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合作机构进行评审。经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确定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商标监测预警项目合作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6年6月23日至6月29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6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说明异议内容和异议理由。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和证明材料。

       本次异议受理单位为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对符合前款规定的异议组织调查核实,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结论并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联系电话:0754-88986533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12号汕头科技馆12楼

 

 

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