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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关于取消部分企事业单位及登记代理机构专利预审资格的公告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和《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专利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对全市专利预审备案主体及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核查。

       经核实,共有9家预审备案主体的经营状态为注销,3家预审备案主体的注册或登记地已迁出汕头市,不符合专利预审备案主体的相关要求,即日起取消汕头市橙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的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格。深圳市华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8家代理机构经营状态为注销,不再符合注册登记申请的有关条件,即日起取消其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登记代理机构资格。

       特此公告。

 

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