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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
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备案主体、专利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工作部署,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对专利快速预审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的评价与管理,进一步规范专利预审申请行为,提高预审服务质量,优化预审资源配置,我中心修改完善形成《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前将有关修改意见及修改理由通过以下方式报送至我中心,逾期视为无意见。
一、信函邮寄: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12号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邮编515000。
二、发送电子邮件:stippc@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9月17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4-8898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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